标准费率: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。
武汉市2008年11月1日起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:
A. 砖混结构住宅49元/㎡
B.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/㎡
C. 有电梯14层(含14层)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/㎡ D.有电梯15层(含)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/㎡
4. 二手房特有
(1) 增值税及附加
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,教育费附加,地方教育附加 标准税率:5.65% 缴纳方:卖方 缴纳标准:
A. 持有2年以内的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收总价5%;
B. 持有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;
C. 持有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,征收本次成交价和上次购入价差额的5%。
2年的计算方式:①卖方买入时是二手房,时间以产权登记日计算;②卖方买入时是新房,到交易中心调取房屋交接书、契税单完税凭证日期计算。
(2) 个人所得税
标准税率:
A. 两次交易差的20%
B. 不能提供有效的原始购房票据,按照房产交易总额的1%(非普通住宅按2%) 缴纳方:卖方缴纳 缴纳标准:
A. 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(即常说的“满五唯一”),免交个人所得税。
B.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满五——是指房子房产证从出证开始算时间满5年。
唯一——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,包括未办理房产证但已登记备案的房屋(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)。
两种计算方式均可,可以通过计算后按照少的缴纳,如:
A. 房屋A原价50万,拟出售价格60万,则个人所得税可以缴纳:(60-50)×20%=2万或60×1%=0.6万,此时选择差额缴纳方式。
B. 房屋A原价200万,拟出售价格220万,则个人所得税可以缴纳:(220-200)×20%=4万或220×1%=2.2万,此时选择全额缴纳方式。
(3) 中介费